交通事務局近日建議修訂《道路交通法》,可能大幅增加各項違例罰則,增幅由一倍至四倍不等,可謂相當辣手。據治安警察局資料,違例檢控於2017年共有86萬多宗,所收罰金1.7億,數字相當驚人,如按行車總數約24萬計算,平均每輛車涉及3.6宗檢控,總有一單喺左近。
需留意,以上的86萬宗違例是檢控數字,實際發生的違例數字可能是數倍之多,表示違例的情況相當嚴重。回應現實需要,近年執法部門開始應用科技執法,例如電子抄牌、天眼識別違泊等,當科技執法普及使用,檢控的效率及命中率將大幅提高。
除罰則提升,當局還建議增設「累犯」制度,將兩年內重複違例者視為「累犯」,建議雖並未提及相關罰則,但目標顯然是要將重犯者抽出來,再加重懲罰應該少不了,目前只是第一步而已,「累犯」者將來會面對麻煩。
本澳作為一個成熟的國際成市,交通政策只會越趨嚴謹,加重罰則只是時間問題,駕駛者應作好心理準備。想遠一黠,如本澳將來配合國情,跟隨祖國推行「社會信用系統」,並將違例記錄列入考慮,對駕駛者的影響不單是罰款或停牌那麼簡單,可能對日常生活及出國旅行均有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