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2月1日起,所有違例泊車的拖車及鎖車將會劃一收費,電單車750元,私家車1,500元。 此法目標是清理行人路及其他非停車位的違泊車輛,雖然沒有說明,但客觀對象很清晰是電單車輛違泊。
多年來,政府透過及立法、執法及新的泊車安排,將電單車違泊或濫泊的空間逐步收緊,從免費泊位周邊,私家車位縫隙,到後巷及行人路等,選擇越來越少。本次罰款金額提升,令電單車低成本違泊的最後選項取消,迫使車主使用停車場。因此,電單車位需求將會激增,租金售價將進入大時代。
或許有人心存僥倖,認為新例下仍然可以繼續違泊,但以私家車位為例,當停車場成為泊車的主要選擇,大部份市民以合法方式泊車時,除了警方主動執法頻密外,違泊舉報亦會增加,違泊被罰機會大增。
參考2007年新道路交通法實施,當年法例將私家車違泊的後門關上,私家車違泊成本增加,車位的需求急增,價格節節上升,十年間售價翻了六倍。本次電單車面對相同情況,當行人路或後巷也不能違泊,除了放棄車輛,便是使用停車場,電單車的最後警號以經響起。